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關于建設G7611線西昌至香格里拉(四川境)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
川辦函〔2020〕24號
涼山州人民政府:
你州《關于授權我州采用“BOT+政府補助”的PPP模式建設G7611線西昌至香格里拉(四川境)高速公路項目的請示》(涼府〔2020〕5號)收悉。經省政府同意,現將有關事宜函復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G7611線西昌至香格里拉(四川境)高速公路項目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建設。
二、授權涼山州人民政府,嚴格按照相關法律、法規和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》《財政部關于印發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《四川省高速公路“建設—運營—移交”項目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依法組織投資人招標工作,嚴格執行招標工作程序,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項目投資人。招標結果及時報送交通運輸廳。
三、涼山州人民政府作為G7611線西昌至香格里拉(四川境)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,應依法承擔政府監管責任,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。
四、交通運輸廳應依法承擔行業管理責任,依法監督項目投資人招標等活動。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和協調服務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0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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